
多方合力监管博盈配资,医药代表行为规范持续升级
近期,医药代表进入医院开展相关活动的行为正受到全方位、穿透式的严格监管。
医院层面:多项举措严控医药代表行为
近日,中共太湖县中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谢绝医药代表进入科室推销的通知》,明确对医药代表提出了三项严格禁止事项。其中规定,各科室严禁医药代表以任何形式进入诊疗区域、办公区域以及医护人员休息区域,这意味着医药代表进入医院的权限被大幅限制。
对于那些未经许可试图进入科室进行推销的医药代表,科室主任被赋予了劝阻和驱离的权力,并需告知其到药械科(药剂科)联系相关事宜。同时,医院纪委还对外公布了监督电话,鼓励大家对发现的违规推销行为进行监督反映。
实际上,不止太湖县中医院,当前多地医院都针对医药代表来院接待制定了详细且明确的规范。比如广西平南县人民医院规定,医药代表到院来访需在“每月第三周周四”的接待日前7天,向医院行风办提交预约申请,只有经审批同意后才能接待,严禁未经批准私自与院内相关部门或个人接触、开展违规推销活动。
展开剩余70%更早之前,甘肃白银市二院也发布公告博盈配资,要求医药代表若需在院内开展产品学术推广等活动,必须先向设备科、药剂科、招标采购办等职能部门登记建档,且相关资料需经院监会审核备查。
国家层面:制度约束与巡查监管并行
从国家层面来看,对医药代表的行为规范早已有制度约束。自2020年《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就明确禁止医药代表承担销售任务,仅允许其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合规活动,一旦违规将面临严厉惩处。
此外,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的《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 - 2026年度)》中明确,原则上要对二级(参照二级管理)及以上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进行巡查。其中,重点巡查内容涵盖是否加强对接受商业提成、参与欺诈骗保、实施过度诊疗、违规接受捐赠、泄露患者隐私、牟利转介患者、破坏就医公平、收受患方“红包”、收受企业回扣等违反“九项准则”和廉洁从业行为的监管。
医院管理细化:全环节管理与廉政约谈并举
从当前的实践情况来看,除了对接待流程进行规范外,不少大型医院还进一步细化了对医药代表院内活动的全环节管理。部分医院还通过集体约谈的方式来强化合规意识。以广西容县人民医院为例,该院近期召开了“2025年药品、医用耗材购销领域供应商集体廉政约谈会”,80余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均参会接受约谈。
第四季度监管重点:多维度、高强度监管持续
如今,2025年已步入第四季度,医药代表仍将面临多维度、高强度的监管。
在法律层面,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10月15日施行,无论是行贿还是受贿行为都将受到严格监管。若医药代表涉及向医务人员输送利益,药企将面临一定数额的罚款,甚至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个人(包括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员)可能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建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目前正处于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10月—2026年3月),医药代表与医务人员的接触行为将会被穿透式监管。
地方监管升级:技术与制度双管齐下
在地方层面,除了不少地方已经实施的“三定两有”接待制度外,部分医院还引入了人脸识别门禁、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未经审批的医药代表将被自动拦截,无法进入医院。
与此同时,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也在持续开展。通过结合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筛查异常数据,例如医生存在一分钟内为不同病人开具多份司美格鲁肽处方的情况,以及医药代表与医生勾结伪造病历等行为都将被查处。
国家医保局医药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将药企及代表的失信行为与市场准入挂钩,例如限制失信企业参与集中采购、公示违规代表名单等。而且信用评价标准被进一步细化,使得医药代表和药企行为深度“绑定”。
一直以来博盈配资,国家都鼓励医药代表转型为学术顾问,开展合规的学术推广活动。接下来,各地可能会加强对学术活动内容的审核,严禁以学术名义变相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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